编号:2024073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
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要求,现将刘镒豪《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详细信息如下:
新生儿姓名:刘镒豪,性别:男,出生日期:2015年8月10日,《出生医学证明》编号:P610196814,以上《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日
编号:2024073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
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要求,现将刘镒豪《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详细信息如下:
新生儿姓名:刘镒豪,性别:男,出生日期:2015年8月10日,《出生医学证明》编号:P610196814,以上《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