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3〕18号)精神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定雷刚等40名群众享受社保补贴,其中享受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36人,享受补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4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我区享受第四批社保补贴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公示7日。公示期内,如发现审批审核部门突破政策范围、降低审批条件,个人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补贴等行为的,可向区人社局再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附件:灞桥区2022年度第四批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公示表.xls
西安市灞桥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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