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社会公共事业/ 教育/ 教育信息/ 正文

西安市灞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办学许可证废止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灞桥区红旗街道高桥燕子幼儿园等3家民办学校因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且办学许可证已到期,故其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现予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请贵幼儿园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附件:西安市灞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办学许可证废止公告2024.12.23.docx

西安市灞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