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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载货汽车与非道路机械环保检查纪实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环保政策不断升级,重型载货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成为治理的重点。为了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大唐灞桥热电厂、陕西贝斯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郊分公司、陕西红旗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西安德蓝高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旨在减少污染物排放,守护蓝天白云。

对场内16辆重型载货汽车的排放标准、OBD系统、尿素使用等进行检查,要求车辆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车载诊断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尿素溶液正常使用,对未达标车辆进行整改或淘汰。

对场内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燃油质量、环保标识等进行检查,要求机械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硫燃油,对符合排放标准的机械发放环保标识,未达标机械禁止使用。同时,积极推广新能源或低排放设备。

环保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绿色未来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