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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十六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关于《西安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十六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序号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6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宽松软。灞桥区半引路中铁三局工地普遍存在路面硬化不到位、施工车辆扬尘、渣土车卸车无抑尘措施等问题。1.加强在建工地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及管理范围,加强工作力度,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七个到位”和《西安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八个方面加严管控40条措施》要求;强化洒水抑尘,督促施工企业对作业面、车行道路等定时洒水,并视情况增加洒水频次和洒水覆盖区域;区城管局对审批出土工地安排专人监督,加强对工地出入口的管理,现场查验渣土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后是否做到密闭运输,督促施工企业对轮胎进行二次冲洗,并对车辆碾压过的出入口路面做好一车一冲洗一清扫,保证洁净无污染。2.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在全区各部门抽调30余人成立灞桥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区大气办”),落实“督政督企”职能,加大对企业督导检查力度的同时,也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夯实责任、强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区大气办要求责任单位当场整改,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立即停工,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如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今年以来,共督导检查问题212个,均按时完成整改,暂未出现移交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的情况。3.严格执行施工扬尘排放限值条例。对全区70余家建筑工地、出土工地及商混企业等安装扬尘在线监测仪,制定《灞桥区扬尘在线监测报警问题处置办法》,收到扬尘报警后,责任部门和施工单位在第一时间共同处置。各职能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除沙尘天气影响外,PM10浓度连续3小时超过150微克/立方米时,暂停超过环境质量监测值2.5倍以上的施工工地作业”的规定,发现违规的,立即停工,并按照相关规定上限处罚,目前,暂未发现违规情况。4.我区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灞桥区半引路115号附近中铁三局项目工地有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的问题反馈后,立即交由区城管局负责查办。5月11日,区城管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予以行政立案,责令中铁三局立即对裸露黄土全面覆盖,覆盖工作当天即已完成。5月15日,区城管局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该工地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施工方壹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各职能部门加大对该工地的督导检查力度,同类问题再未发生,对于发现的其他问题也做到了立行立改,该项工作将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