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灞桥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灞政发〔2023〕9号),对全区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知》明确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要求、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和实施、普查经费保障和普查工作要求,明确将经济普查工作列入部门、街办2023年度和2024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要求各部门、各街办夯实工作职责,广泛宣传动员,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
《通知》决定成立灞桥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统筹协调。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统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28个部门组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通知》的印发,标志着灞桥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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