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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75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徐超

程利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垃圾分拣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的建议》(第02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灞桥区垃圾分拣处理中心项目工作的关心。

原拟定灞桥区垃圾分拣处理中心项目占地32亩,位于狄寨街道白鹿原西路以东,江村以南,行知学院以西。该项目已经于2019年启动,并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选址论证报告、稳评、实测和红线图等工作。后由于文保范围调整,将该项目用地纳入文保控制区,经与相关部门协调变更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变更后的灞桥区垃圾分拣处理中心项目占地17.4亩,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灞桥区风光北路以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以南。

为尽快完成灞桥区垃圾分拣处理中心建设工作,按照《关于灞桥区垃圾分拣处理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灞发改发〔2019〕31号)及(灞发改函〔2021〕4号)文件,灞桥区城管局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风险评估、实测和红线图等工作也已完成。下一步,灞桥区城管局将积极协调,加快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