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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7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徐超

蓝锦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群众吃水难题的建议》(第27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灞桥区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了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从“十三五”开始,逐步将工程建设转为巩固提升,并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强化农村供水管理工作,让我区农村群众从“吃上水”到“吃好水”。随着农村发展,群众用水需求日益增加,为保障农村群众正常用水,灞桥区秦岭保护局(区水务局)通过老旧管网更新、智能水表改造等措施,为强化农村供水管理工作提供设施基础。针对您提出的两点建议,灞桥区秦岭保护局(区水务局)已于今年将辖区内所有农村的户表改造工作纳入计划,针对各村不同情况逐步实施,强化水费收缴,节约水资源,以达到24 小时供水。同时计划以金星村为试点,先期实施智能户表改造,下一步将积极申请市级主管部门,将白鹿原水厂市政自来水接入金星村。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