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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43号建议的复函

吴院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浐灞生态区向灞桥区十里铺街道人大代表通报工作的建议》(第024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区与浐灞生态区职责划分问题

灞桥区委编办于2019年9月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专题向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专项小组进行了汇报,就其中涉及的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教育、“散乱污”治理等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拟定了《灞桥区关于行政区与开发区职责划分有关问题的报告》上报市政府协调解决。目前,按照市委编办《关于西安浐灞生态区教育专项移交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和《关于组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机构的通知》,在教育和市场监管方面的职责已划分明确。

社区服务、社区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方面,浐灞生态区新建小区的社区服务以及物业管理由浐灞生态区负责,原有小区成立的社区、物业等相关工作由十里铺街办负责管理,在交叉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全部在浐灞房管局登记备案。

二、关于在“两会”期间要求浐灞生态区相关部门或园办派员参加十里铺代表组分组讨论

区政府办已同区人大人代选工委对接联系,届时将邀请浐灞生态区派员参加。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