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王毅
马妍委员:
您提出的《改善物业管理机制短板减少社区治安综合治理隐患的建议》(第1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开展工作
一是起草《关于调整灞桥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划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各行政部门、各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划分,避免推诿扯皮等情况,形成联抓共管局面。
二是建立前期物业协调管理制度。要求小区建设单位在住宅交付前与小区物业企业完成承接查验工作,该项工作与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挂钩,倒逼建设单位完善小区各项设施设备,避免出现建设遗留问题。
三是印发了《西安市灞桥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暂行)》,该指导规则将提出申请到完成备案所有流程和文件模板进行了明确,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导,为完成业主大会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及时向各街道转发陕西省住建厅2023年印发的《陕西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试行)》《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备运行相关示范文本(试行)》《规范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相关示范文本(试行)》等文件,用于规范指导业主委员会组建、监督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以开展“红色物业”创建行动为抓手,落实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和物业服务水平。
二是制定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目前业主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业主委员会日常运行缺乏有效指导办法,结合省住建厅文件,我局将制定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指导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做好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
三是持续做好督导检查和教育培训。重点督导检查物业管理小区未公示相关信息、未按合同提供相关服务、乱收费用等行为,按照区-街-社区三级督导管理,实现物业小区检查全覆盖。同时区住建局一年不少于两次集中法律法规培训,街道一年不少于一次集中培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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