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孟新力
祖常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长安银行灞桥支行与灞桥区政府企银对接协调机制,进一步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建议》(第54号)收悉,结合我区实际,现答复如下:
作为政府金融领域的监管部门,区财政局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协调。2023年,我局对接金融机构4次,鼓励驻区金融机构根据灞桥实际创新开发金融产品,进一步畅通融资渠道,强化金融活水精准注入。今年长安银行西安地区领导与灞桥区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了座谈。
下一步我们将与长安银行建立常态沟通机制,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
感谢您对我区金融工作的关注,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特此复函
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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