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张莹
史永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和周边环境治理的提案》(第1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和周边环境治理的提案》很有针对性,我局对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深表感谢,局领导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责成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办理。多年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始终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灞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能扎实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积极联合或配合教育、公安、城管、卫健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灞桥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对“开展扫黄打非,加强校园及周边音像、书籍等出版物以及打字复印店的专项整治……坚决禁止不良及有害读物在学校内传播”建议的答复
我局结合敏感时间节点和辖区实际,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配合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对辖区内的印刷企业、图书音像制品销售经营户、打字复印经营户及校园周边的零售摊点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地毯式清查,持续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和涉未成年人有害出版物及信息等专项整治,配合区“扫黄打非”办公室持续推进“护苗”正面宣传引导。检查同时,向经营者宣传销售和传播违禁出版物的后果和危害,要求各经营业主要守法依规经营,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注重发挥12315举报网络的作用,拓展案源,把“扫黄打非”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常抓不懈。
二、对“坚决查处向学生销售管制刀具……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用品质量安全、内容健康”建议的答复
根据省、市局的相关要求,我局采取三举措对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以保障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让广大青少年儿童玩的开心,用得放心。
一是确定检查对象。以校园周边的小卖部、商店、超市、文具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辖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严格摸排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等产品。
二是强化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经营场所采取全覆盖、跟踪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聚焦“开心礼包”等盲选问题产品,牙签弩、口袋弹弓、金属飞镖、电击玩具、指尖陀螺等危险玩具,记号笔、中性和油性圆珠笔等书写类文具,水彩笔、彩泥、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等美术类文具,固体胶、液体胶、学生白胶等胶粘类文具,橡皮擦、涂改液等修正类文具等,关注是否为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群防群治。充分利用12315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结果,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格产品,提升消费意识,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形成社会共治。
三、对“查处校园及周边未取得、被吊销以及失效的无照经营行为”建议的答复
我局长期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第684号令)的规定,并在日常监管中明确校园及其周边范围为重点区域,根据上级安排及辖区实际积极开展查处无照专项行动,坚持“引导与查处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督促其合法持证持照经营;对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坚决依法查处;对已超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范围的无证经营行为,及时函告有关行政许可部门依法处置。
四、对“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经营活动的监管……对无证经营的坚决给予取缔”建议的答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近年来我局在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辖区6个市场监管所在各个学期开学初,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含“小饭桌”)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
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安全岗位制度、索证索票、台账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等进行检查;提供公用餐饮具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必须配备餐饮具消毒和保洁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采购、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或死因不明的禽类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盐等行为;严禁食品加工过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违规加工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
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管,重点对其证照、环境卫生、餐饮具消毒、索证索票、食品原材料等方面进行检查。
五、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建议的答复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要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禁止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保护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重点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行严格监管。根据风险评定要求将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评定为D级,每季度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定期检查,另根据开学季、节假日、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开展不定期检查。二是强化教育引导,通过食品安全普法进校园活动,引导学校、学生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在校外摊点购买不卫生食品的学生进行劝阻教育。三是提醒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要求加强食堂管理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自纠自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积极参与部门联动
根据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部署,采取集中行动和部门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日常整治力度。配合教育、卫健、城管等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结合复学评估,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再督查,着力解决乱摆摊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三)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家长通过12315热线参与到投诉举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主体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共治氛围。二是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联合教育、卫健、城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学校周边乱摆摊、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三无”食品。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督检查,每月随机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及使用餐饮具进行抽检,确保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同时联合教育、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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