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周筱梅
唐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灞桥区开展专利奖励与资助的建议》(第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
2021年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通知要求各地方调整专利资助政策,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2022年1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印发《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2021年11月25日,西安市印发《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实施细则》,区市场监管局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向辖区企业、高校进行了宣讲。目前,西安市各区县也都取消或停止了专利授权奖励与资助,新的知识产权奖励激励办法正在修订中,重点是加大对知识产权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
二、逐步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2019年机构改革正式启动,各部门工作职能进行了调整,知识产权工作职能划转区市场监管局,原由区科技局负责的专利工作移交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由于只移交专利业务工作,未划转相关专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工作在2021年下半年才逐渐走上正轨,目前区市场监管局仍未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知识产权专职科室仍未设置。2022年5月,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灞桥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实施细则》,并就有关内容积极与区财政局、区科工局进行了沟通协调。随后,经局主要领导向区政府反复汇报、争取,知识产权奖励激励部分政策被区政府采纳,正式写入《灞桥区稳经济 42 条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为引领,加强与区科工局、区财政局沟通协调,积极制定修订更加完善实用的知识产权激励奖励政策,促进我区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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