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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界一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马永华

付科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战“疫”之下的创业企业如何摆脱困境创新发展》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灞桥区从财政、金融、稳投资、稳工业、促销费、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发展与安全等八个方面制定了42条政策。其中:

1.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抓紧办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对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将全流程10个工作日办结的业务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推送国库的留抵退税业务,当天即退付至纳税人账户,实现“精准退”“快速退”“方便退”。

2.引导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对采购标准以上,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优先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将面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由6%-10%调整至10%-20%;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将组织履约验收时限由7个工作日降为不超过5个工作日。

3.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鼓励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融资担保支持覆盖面,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底,对单户担保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担保费率降至0.5%,区级财政给予2%的担保费率补贴。

4.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中小微企业。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底,对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放款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排名前五的银行机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5.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安排300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信贷贴息,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底,对辖区中小微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贷款利率的3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贴完为止。

6.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内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年内研发投入3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给予8万元奖励;年内研发投入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的,给予5万元奖励。

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当年新增的国家知识产权强企、示范(优势)企业和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按照市奖励金额给予一次性等额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8.支持创新孵化。对认定为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运营补贴;对认定为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给予10万元运营补贴;对认定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运营补贴;对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运营补贴。入驻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以上众创空间满一年的在孵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以上众创空间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9.支持高新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10.支持技术合同认定。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技术输出方,按照获得的市级奖补资金,给予1:0.5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5万元。

11.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对2022年新办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存续期满3个月且产生税收贡献的,给予每家1000元补贴;对具备登记注册为企业基本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申请登记为企业,每户给予奖励大礼包。

12.降低市场主体房租租金。对2022年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

13.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建档立卡户和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作为重点,有效开展“1311”就业帮扶。

14.加大人才服务力度。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2000元/人。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养老保险300元/人/月、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200元/人/月,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养老保险400元/人/月、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200元/人/月。

15.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90%。对2022年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作用,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稳岗。

16.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对在我区创业的陕西省户籍或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合法自主创业人员,个人借款人申请最高20万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申请最高100万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期限2年,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其中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剩余部分财政部门承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在我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创业人员,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另外,为了学习智慧园区管理,由副区长带队赴江苏省苏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考察。先后考察了联东U谷苏州工业园双创中心、联东U谷黄埔亿航智能科技园,考察了智慧园区管理模式,积极探求灞桥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征集兑现奖补政策,持续做好企业服务,发挥政策撬动作用,推动灞桥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灞桥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