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曹宏顺
马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落实教育“双减”政策的建议》的提案(第1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学生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尚未形成,现有评价方式及体系已远远不能适应学生发展及教育改革的需要的建议。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要在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在中小学学生评价方面,近年来,我区积极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落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学生成长和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评价结果对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学校教师每学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通过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和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校特色、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两种方式反映评价结果。
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面,我区学校积极探索,如纺织城小学、宇航小学、白鹿原中心小学等学校在一二年级通过“无纸化”测评,进行学科学业水平测试,以此考察学生的学业状况。我区近几年连续作为样本县参加了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对我区语文、艺术、科学、体育等学科进行了监测分析,肯定了成绩,提出了中肯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统筹教育行政、教研、督导等部门,将结果运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把握监测结果,科学推进问题整改,优化教育决策与管理,提高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优质发展,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关于改变中高考评价方式,您的建议很中肯,也很有前瞻性。目前,国家在前期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正在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秋季开学,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将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我局将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入学习国家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重点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推动教育评价新体系的形成。
二、关于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分配不均衡,家长择校意愿强烈的建议。
一是积极落实灞桥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9所,增加学位5080个。2022年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8所,新增学位9390个。实施西安市“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2021年14所学校全部命名,2022年13所学校正在创建中。我局在实现“名校+”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名校+”工程,加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二是大力实施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了“区管校聘”“校长职级改革”,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招聘优秀教师240人,完成教师、校长交流轮岗206名,发挥了交流轮岗工作的资源共享、名师带动作用。不断完善教师骨干体系,多名教师被评为省市级教学能手。深化“名师+”“名校长+”工程,组建区级“名校长+”领航研修共同体12个,区级“名师+”研修共同体61个、校级131个,搭建多层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发挥名师、名校长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开展校(园)长、教师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邀请禹东川、冯恩洪、贾玲等专家举办“灞桥大讲堂”6场,累计开展了培训项目81个,培训教师、校园长21392人次。三是我区已经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其成员单位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和督促指导责任,配合教育督导工作。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加强问责机制建设,完善报告公开和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和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和通报制度,严格约谈和问责制度。将通过配齐配强区级督学、创新督学选聘方式、提高督学履职能力,不断建设高水平督导专家队伍,提升教育督导质量。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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