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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城管局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孟林

苏磊委员:

首先感谢您长久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的建议(第1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21年我局已在洪庆山景区区域完成了6座新建公厕的招标,建设完成了2座,其余4座因街办土地所不同意建设而未开工。建议由洪庆街办在该区域选点,经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5个月内完成公厕建设;火车东站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议由相关部门协调,公厕建设与火车东站建设同步进行;灞河湿地公园区域公厕建设由纺织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白鹿仓景区公厕建设建议由狄寨街办选点,经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5个月内完成公厕建设。

2.根据城市治理要求及职责分工,道沿下机动车违停归交警管辖,道沿上机动车违停归我局管辖。我局全面做好人行道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内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在纺织城、席王、红旗辖区采取工程措施,共设置阻车桩12000余个,并在部分区域设置阻车石球,有效解决了道路违停问题。由我局三个直属中队分片包抓,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对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点位结合实际安排值守,在对违停车辆进行贴条的同时,及时拖移堵塞交通、占压盲道等人行道违停车辆。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