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孟林
李国栋委员:
感谢您长久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洪庆街道交通拥堵”的建议(第1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按照职责分工,道沿下机动车违停归交警管辖,道沿上机动车违停归我局管辖。
2.根据城市治理要求,我局全面做好人行道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内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由局直属中队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对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点位结合实际安排值守,在对违停车辆进行贴条的同时,及时拖移堵塞交通、占压盲道等人行道违停车辆,现场纠正,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