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孟林
张勇、秦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纺渭路、108国道等路段拉土车秩序严管”的提案(第1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久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调查处理。
1.自建筑垃圾管理所及特检大队成立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渣土清运车辆的管理工作,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规范渣土清运秩序。每月与交警、交通局联合给辖区资质清运企业及在本辖区内从事建筑垃圾外运工作的所有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醒清运车辆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逆行、转弯减速慢行通过,增强安全、文明清运意识。
2.夜间每个出土工地派驻容貌管理员,监督工地渣土装载、拉运、车容等情况,严禁未经审核的车辆驶入工地从事清运工作,杜绝高尖带泥车辆驶出工地,造成抛撒,污染城市道路。同时,督促工地在涉土作业时轻拿轻放,尽量减少噪音扰民。
3.纺渭路为灞桥区和其他区渣土外运至高陵、临潼主要通道之一,每晚上有大量的渣土车通过纺渭路去往高陵、临潼消纳渣土。城管局根据工作实际在辖区设置2个固定渣土检查值守点以及4个巡查车组,每晚9:00时至次日早8:00时联合公安、交警在辖区内进行动态巡查。对渣土清运车辆清运过程中车身不洁、带泥上路、沿途抛撒、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城管局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今后,城管局将常态化加强与公安、交警的联合执法力度,提高巡查频次,严查渣土清运车辆违规运输及倾倒行为。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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