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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灞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C类

签发人:王毅

王新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微更新”和“快改造”的建议》(第11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城市桥梁下空间管理办法》,原西安市市政公用局为西安市城市桥梁下空间管理使用的指导、监督部门,原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负责城六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范围内城市桥梁下空间管理。

经调查,东三环全线产权属于西安市城投集团,其范围内的桥下空间,我区无处置权限。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们提出的建议。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