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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灞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王毅

齐昌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灞河沿线楼体亮化的建议》(第12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摸底,灞河沿线除保利林语溪项目和保利熙岸林语项目部分楼宇以外,其余项目未安装亮化设施。我区现已完成纺西街、纺正街、东三环和长乐东路的楼宇亮化,后期将逐步解决如灞河等主要景点、交通干线的楼宇亮化。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们提出的建议。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