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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吴小进

路选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提案》(第2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

1.加大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文艺团体实力,并稳妥、慎重地推进我区艺术专业团体发展。

2.争取文化部门的大力扶持,不断增强艺术表演团体打造成立足当地,面向基层,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表演团体。

3.充分调动灞桥区文艺演出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激发文艺表演团队的生机与活力。

4.加大政府经费投入力度。

按照市级《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实施意见》,多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和办法。

近一两年来,因疫情原因,全区工作以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文化工作在整体布局上进行了大规模调整,政府在财政部署上以保障基本支出为主,故对于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方面财政预算需求和财力情况薄弱,导致购买惠民演出场次相对减少。

2022年,西安市向灞桥区下拨70场惠民演出,按照财政制度将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招标情况,选取有资质的演艺团体开展演出服务。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按照市级工作要求,争取把能代表我区文化品牌的优秀精品剧目纳入政府补贴范围, 尽快出台我市区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力度,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感谢您对政府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灞桥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