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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城管局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孟林

肖德凤委员:

感谢您长久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灞河沿岸及城区城市街道绿化环境”的建议(第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出现有单位和个人擅自移植、砍伐树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我局将按照《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