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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肖卫卫

董成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白鹿原大型货车限时通行的建议》(第1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1条,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全省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陕交函〔2019〕785号)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19年12月对原来设置在管辖区内所有限高限宽设施进行了拆除,当前暂无支持重新设置限高架的政策。西洛线(狄寨南路)、水安路、双塘路和华灞线等路段按照公路设计等级已设置限重禁止性公路标牌,未来我局将根据公路承载能力不断完善。

第2条,近5年来,灞桥区交通局组织实施了2017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灞临路、双塘路、水安路、风光路波形护栏,水安路排水修复工程)、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双塘路、风光北路)、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灞临路)、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水安路白鹿仓门口道路养护工程);正在实施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水安路)、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狄寨南路)。所有实施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全部位于白鹿原地区,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大修养护工程15.318公里,完成排水修复工程6.8公里,完成波形护栏完善工程8.8公里,正在实施农村公路大修养护工程10.065公里。关于提案中建议建立随报随修工作机制,对辖区国省县乡公路的日常养护,我单位执行的是每周两到三次巡查,遇到防汛及防雨雪或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加大巡查频次。通过日常巡查或12345市民热线工单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反馈等多渠道发现的路面、路基安全隐患,经技术人员现场核实,确定修复方案,7个工作日内完成病害路面修复,保证道路通行安全。

第3条,按照市区2019-2020年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求,我局在全区农村公路支线与主干线交叉口处设置强制减速带和提示标牌。下一步将加大公路安全巡查力度,对新增平交道口进行再排查,及时完善安全设施。同时加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与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对具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货运车辆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