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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C类

签发人:肖卫卫

周红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贯通北塘村与主干道(101县道)道路建设的提案》(第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一条,按照“村村通”相关政策安排,我区已于2010年前完成全区所有行政村连接主干道的通村公路建设任务。目前我局暂未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村内道路或专用道路的建设投资计划。建议中所提路段我局将安排进行实地考察,研判是否符合“十四五”规划相关村级道路建设投资政策的实施标准。

第二条,提案建议所述张洪寨村东路即我辖区村级公路塘村路(C133610111)。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07〕163号文件所述,乡道是指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的乡际间、乡与外部连接的公路。建议中的塘村路连通的是西洛线(原水安路)与西车村塘村路,不在乡道定义范围,所以塘村路不符合提升为乡道的条件。村道的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建议问题应由街办对接农村管理和乡村振兴部门争取政策立项实施。

第三条,我局具体负责辖区国省县乡公路共计107.333公里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各街道公路养护所对村级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辖区297.412公里村级公路的养管责任分别属于各个街道办事处。我局将加强对辖区国省县乡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同时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辖区村级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明确每条路的养管责任人,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为沿线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通行条件。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