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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肖卫卫

王日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田王丁字路口区域交通状况的建议》(第1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公交线路审批管理、站点设置等权限在市级交通部门和市公交集团,我区无调整公交线路和站点的权限。

2021年8月份,为方便群众出行,经对接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交集团,区交通运输局协调市运管处、交警灞桥大队、区城管局、灞河新区市政公用局等单位多次到祥云路勘查,计划配合市级交通部门在祥云路庆华医院附近增设公交站点。新设站点必须占用道路绿化带建设站台,由于祥云路为市管道路,区城管局提出“按照规定,城市绿线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对城市绿地布局进行调整,或者因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变更或调整绿线的,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城市管理部门的意见,并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因调整绿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应当落实新的规划绿地。”区城管局建议由公交站点设置单位按程序向市级城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区交通运输局将情况向市级交通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建议由市级交通部门协调市级城管部门办理手续,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我们将就田王公交站向西迁移或祥云路新增公交站点问题继续联系市级交通部门,争取早日落实。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