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提案建议办理/ 区政协提案办理/ 正文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王辉

杨金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洪庆山群众发展经济愿望和秦岭保护相关政策相冲突的问题提案》(第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秦岭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我国的中夹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为持之以恒地有效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会同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编制了《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清单》坚持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积极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同时,《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中明确鼓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内的镇街积极创建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等,合理规划各镇街的绿地布局,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推进城镇高质量发展。立足于村庄的自然生态资源、环境条件和发展基础,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和森林乡村。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省市区有关部门,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清单》要求,明确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发展产业;二是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打造西安东部新城绿色生态经济增长点;三是针对野猪危害问题,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申请相关生态补偿。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