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提案建议办理/ 区政协提案办理/ 正文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王辉

李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的建议》(第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灞桥区清楚地认识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落实中央“五位一体”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基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的关键之举。灞桥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治理模式,积极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一体化运作、委托第三方监管”新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量小散乱”向“规模统筹”转变,从“多头管理”向“专业运行”转变。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少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农村污水处理方案,分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我区为引进先进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及先进的管理理念、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2017年我区试点实施了高桥、常家湾等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2018年我区响应国家号召,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8月区委、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综合研判后,计划终止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完成已开工的29个村建设任务,剩余村组不再参与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不再承担后续农村治理建设任务,剩余村组农村污水治理建设由区纺织城开发建设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采取EPC建设模式,寻找有实力的国企合作,按照“一村一策”治理模式完成后续治理任务,我局对后续项目主要承担日常监管责任。 现将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情况

灞桥区涉农行政区域有6个街道办,涉及行政村85个,自然村146个,总户数 4.74 万户,服务人口 17.77 万人。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范围为 6 个街道办除已拆迁或即将拆迁的 27 个自然村、已接入市政管网的 13 个自然村和2017年试点实施的高桥、常家湾等7个污水治理示范村之外,剩余的 99 个自然村,涉及人口3.9万人。

二、传统建设模式实施的示范项目情况

2017年1月灞桥区完成了《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于2017年2月完成了《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评审。规划完成后,区水务局向区政府上报了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实施建议,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将红旗街道高桥村、湾子村、神鹿坊、常家湾,席王街道东蒋、西蒋村、东李、王坡,洪庆街道水泉子村列入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该项目于2017年启动设计编制评审及招投标工作,2018年开工建设,2019年5月完成建设内容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目前已全部建成运行,建成高桥、常家湾、东西蒋、东李、王坡、水泉子6座污水处理站,神鹿坊、水泉子2座提升泵站。目前各污水处理设施均委托第三专业运维单位运行管理,相关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出水达标。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相关情况

灞桥区从2018年起采取PPP 模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项目实施范围为灞桥区6个街道办,辖区共85个行政村,除已拆迁或即将拆迁的27个自然村、已接入市政管网的13个自然村和之前作为试点实施完成的高桥、常家湾等9个自然村之外,剩余的99个自然村。采取通过纳管处理、建站处理、单户处理三种处理模式收集村内公用设施和农户厕所、厨房和洗浴间等排放的生活污水。项目采用多级生物接触氧化反应器工艺,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一级B 标准就近回用或排放;分散式单户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项目拟定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4年,项目总投资6.1647亿元。区政府授权区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区政府指定西安市纺织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项目建设可研总投资61647.50万元,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72座,设计总规模6420吨/天;建设分散式单户污水处理设施532套;建设DN300污水收集管网425.385km,DN100单户预留管146.756km。

该项目于2018年11月已开工建设,截至目前PPP项目已累计开工29个自然村,其中25个村已完工并投入运行,剩余4个村剩余少量工程量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未完成,将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截至目前,PPP项目累计建成南寨、西李、马什字、陈坡、西张坡南站、西张坡北站污水处理站6座,马渡王、香杨、歇驾寺、赵庄、金星、杜陵、龙湾、邵平店6组提升泵站8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社会资本方银行融资工作因各种原因迟迟未落实到位;人工、机械、地材等价格上涨,可研工程量估算不足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存在概算超可研估算10%以上风险;环保部门最新制订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和技术指南,治理标准明显下调,治理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原有的治理模式存在设计标准高、投资大;城市化进程加快造成面临大量村组拆迁改造,原定的26年合作期限存在投资与收益不匹配等原因,无法继续推进PPP建设模式,2020年8月7日区委召开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题会议,2020年11月10日区政府召开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题会议,我区综合研判后,计划终止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完成已开工的29个村建设任务,剩余村组不再参与建设,后续建设任务由我区纺织城开发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寻找有实力的国企合作,按照“一村一策”治理模式完成后续治理任务。

我区委托社会第三方审计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前期工程量造价审计,同时与社会资本方进行终止协议谈判,截至目前,项目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工程结算投资送审金额2.18亿元,目前初审金额约1.82亿元,最终完成投资以审计认定金额为准。我局将推进项目审计进展,尽快签订项目终止协议,确保项目顺利终止,并及时完成项目退库工作。

四、后续项目建设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不再承担后续农村治理建设任务,剩余村组农村污水治理建设由区纺织城开发建设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采取EPC建设模式,完成剩余建设任务,我局对后续项目主要承担日常监管责任。

五、建成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情况

因农村污水处理设备操控、运维监测专业技术要求高,政府、街办、村组无专业技术人力,无法保障设备的长久良性运行,按照省市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要求,为确保全区建成农村污水处理场站、提升泵站规范运行,污水收集管网及时巡查疏通,井盖、管网能够有专业团队管理,处理站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我局采取政府采购形式招标确定委托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承担我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任务。运维单位运维时段为2021年11月-2023年11月,共两年,运维费用约45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和审计认定为准。

运维单位主要承担:1、对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出水达标。2、对污水处理设施中格栅沉砂池、调节池、人工湿地等处理环节产生的污泥等废弃物进行定期清理,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置,规范处置,避免二次污染。3、对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渠道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巡查,对管网堵塞及时进行清掏维护,对井盖破损、缺失及时进行更新,确保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范运行。4、及时向设施所在的供电单位缴纳运维产生的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5、承担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定期对设备以及配套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进行维修保养。6、建立并完善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并同步安排维修,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7、承担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维护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纠正、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运行维护安全、规范、优质、高效。8、建立运行管理台账,落实巡视、检查、检修、污泥处置、安全生产、进出水水质记录、药剂添加等相关制度,完善巡视记录表、设备检查记录表、药剂添加记录、交接班记录、出水量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相关台账资料,每季度半年要有运营管理总结,每月定时上报委托方、生态环境分局和所在街道备案。

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重道远,仍需久久为功

农村污水治理的任务还很艰巨,灞桥区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加强项目的研判和协调力度,注重技术环节的把握, 抓好工程进度的同时,把好工程质量关、运行维护关,同时严格项目考核督查,建立多元化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项目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打赢农村治污、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在全市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灞桥模式”,为农村面貌向洁化、亮化和美化转变,营造出卫生有序的人居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实现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显著提升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