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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李卫

屈利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一户两个儿子的宅基地问题的建议》(第1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的主要内容为:对农村符合宅基地申请的农户要加强用地保障,满足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长久以来,由于城乡发展要素配置不均衡,农民建房用地需求难以得到保障,造成农村社会存在多户一宅、无地可批等问题出现。按照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出台了《西安市灞桥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理顺了机构职责,建立了管理队伍,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逐渐步入正轨。

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审批面积不得超过省内规定的面积标准,对于多户一宅情况,要分情况对待:一是对于原有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能够满足分户需要的,不得新审批宅基地;二是为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国家出台了计划指标单列和年度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惠农政策。去年年底,我区积极开展2021年度农转用需求申报工作,按照街道摸底情况,狄寨街道涉及农村建房需求62户302人,申报面积24.8亩,今年年初已完成勘测定界,目前正在进行街道审批,待街道完成审批后,我局将积极对接区资规部门开展组卷上报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对接联系,督促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在宅基地预留指标及布局上以农村现实情况为准,并充分盘活利用闲置及未利用地快,满足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