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提案建议办理/ 区政协提案办理/ 正文

灞桥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李卫

贺波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灞桥区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流转平台的建议》(第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市编办批准于2017年11月底成立灞桥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全区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开展全区农村产权信息发布、交易审核、招标竞价、业务监管、统计分析等业务。灞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以来,紧密围绕狠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和政策宣传普及,深入推动农村深化改革,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活动。

一、着力构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三级体系。按照全市“一建四有”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我们积极研究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完善流程,参考工作开展较早的试点地区经验,结合灞桥实际,我们制定完成“交易中心工作职责”、“交易大厅AB岗”等18项工作制度。经过内部草拟、征求意见、讨论修缮等多个环节,制定出一整套统一规范的交易管理办法、交易规则、交易程序、交易合同、交易鉴证等19项工作章程及业务办理流程,做到制度规范、资料完善、流程优化,运行顺畅。二是明确分工,出台办法。根据工作需要,梳理职责,中心设有交易大厅、产权交易室、纠纷调处室等七个办公室功能区划,完成交易大厅的交易申请、交易审核、交易办理、交易鉴证、产权评估、抵押登记六个服务窗口的设置和工作人员岗位分工。2018年7月制定出台了《灞桥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和《灞桥区闲置农房(宅基地)试点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设计可交易的农村产权包括: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不包括土地)、农村宅基地(农房)、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村生物资产、农业类知识产权、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等十大类。三是加强指导,规范运转,街村两级按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和建设指导意见也基本落实了人员和办公场所,街道落实了农村产权交易办公室,也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工作窗口,各村也基本建立了交易服务联络点,街村两级的人员队伍均为兼职。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引领、7个街道为骨干、各村村组为网络点的全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三级体系。

二、努力提高农村产权交易政策知晓率。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是农村深化改革工作任务的新事物,群众对农村产权交易政策的知晓与认识是我们工作开展的广泛基础。为普及群众对产权交易政策的认识,我们充分借力与秦农银行加强业务互助宣传合作,在灞桥支行的20个网点设点宣传政策业务。还制作宣传资料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扩散宣传;联合相关部门对职业农民、村级农业信息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开设课堂宣讲;还密集走街道、下村组进行现场面对面宣传,发放各类政策业务资料、宣传实用物品超过60000份。

三、扎实提升队伍业务能力水平。为提升和强化区、街、村三级体系队伍建设,我们编印了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指导性学习资料,扎实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已组织街道、村组以及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村级信息员、职业农民等集中培训指导40余场次。另外,为防止工作出现“中梗阻”,我们制定了街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规范运行指导标准,充分利用纳入考核、排名通报、专项督导等手段强力推进街村机构运行,并持续走街入村进行轮训,不断稳固提升三级体系队伍的工作能力。

四、稳步推动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办理。我们积极做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宣传管理,实现区街互联互通,平台上累计更新新闻动态264条,指导全区各街、村已累计收集、审核、发布农村产权交易信息16124条。通过场内办理、入户签约等方式,按流程完善、资料齐备、提升效率、服务周到的要求,累计接待群众咨询办理超过几百余人次。加强平台交易管理,收集进场交易信息40宗,挂牌6宗,办理土地流转交易35宗,出具了交易鉴定证书,流转农村承包土地面积120.89亩,成交金额1047265.7元。

贺委员提出的建议属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延伸,全面加快建设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有利于引导各类农村产权公开、公平、有序的流转交易,促进农村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和利用,实现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阳光操作,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农村和谐稳定。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