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李卫
李乐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灞桥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几点建议》(第0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央、省、市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围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多途径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引导集体经济融入乡村产业链、价值链,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推动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平稳发展,助力全面乡村振兴。我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173个,所以,现阶段,我们工作的重点就是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此,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一是明确股份经济合作社“三会”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建立法人治理机制,完善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架构,规范股份合作社运营管理;二是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行服务中心机构建设,依托陕西省农村集体三资三化银农直连网络系统平台,构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三是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全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章程,制定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财务会计分账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四是明确合作社“三会”审批权限和民主议事程序,严格推行双三分之二通过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和决议格式,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党支部等权利机构表决审批事项程序规范,合规有效。
二、农村集体“三资”合同清理整治行动。加快农村集体“三资”合同清理整治行动步伐,依法依规终止到期合同,整治阴阳合同、虚假合同,认定无效合同,完善口头合同,变更、撤销或解除因情势变更导致的低价、低效、无偿合同,以及集体不认可、群众反映大、长期拖欠租金的合同,制定推行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一本账”管理,确保合同应收账款项及时全额入账。通过清理整治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合同,确保集体资产增值保值、杜绝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被侵占,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我区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定印发了《灞桥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健全集体资源登记簿,实施村民委员会与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分账管理,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强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平台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督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四、贯彻落实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措施。从推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农村人才队伍支持、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等四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加快产业融合升级、创新拓宽经营方式、保障集体发展用地、强化财政支撑作用、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增强金融信贷支持、加强带头人培养、引进培育乡村人才、建立领导工作机制、健全资产管理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十二条措施,对照职责分工,明确主体任务,出台具体措施,全面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五、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行动。积极争取中省市财政支持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以项目建设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一是对2019-2021年整合省市财政资金110万元,扶持集体经济建设项目4个进行总结评估,挖掘经验做法。二是抓紧落实2022年中央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00万元,建设完成集体经济项目20个;三是有效利用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17.3万元,完成4个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引领示范带动全区集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巩固清理整治成果,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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