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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马俊良

马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宣传促进社会稳定的建议》(第205)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突出思想引领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今年以来,灞桥区紧紧围绕法治灞桥建设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多举措精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坚持依法行政 提高决策质量。全区各部门持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按照《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程序办理。尤其是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在制定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的意见。同时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全年不断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明确行政决策主体、执行要求、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

(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好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法律知识及廉政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把《宪法》《民法典》学习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传播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带头信仰法治、践行法治、以法律为活动准则,切实增强忠于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法治信仰。

(五)加强经费保障。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六)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开展征求民意“我为群众办实事”问卷调查活动,“面对面”倾听民意,“心贴心”解决问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解答法律咨询、以入户走访群众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身边的典型案例讲解了《宪法》《民法典》《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向群众介绍司法局主要职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积极耐心解答。

(七)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积极构建社会化大普法格局,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充分发挥灞桥区“个十百千万”律师公益普法宣讲团普法职能,围绕“十个领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基层活动,使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加强“两委会”干部、“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推进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增强法治副校长业务能力水平,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灞桥区将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区为目标,安排部署全区重点法治宣传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平台,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助力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复函。

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

2022年 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