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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灞桥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肖卫卫

刘娟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240路公交线路延伸”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公交线路审批、管理权限在市级交通部门和市公交集团,我区没有权限开通、调整公交线路。

对于您提出的延伸240路公交终点点到迷村的建议,按照公交集团要求,延伸公交线路必须配建公交场站,解决公交调度,车辆停放、充电、保养,驾驶员休息等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多次邀请市运管处、公交集团以及资源规划灞桥分局、狄寨街办到迷村区域现场踏勘,迷村区域现有地块均为农田,无法提供建设用地供公交场站建设。需要等待白鹿原区域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解决建设用地问题后为公交场站建设创造条件。

关于恢复240路原经过六十二中、白鹿原中心小学公交线路的建议。经我们联系公交八公司,线路调整的原因一是原线路途经狄寨街,该处街道每逢3、6、9日开集,道路上人流量大、摆摊设点、占道停车较多,公交240路为大公交,在此处运营通行困难,存在安全隐患。二是240路线路从火车站至白鹿原公交枢纽站,全程22.5公里,线路较长,长时间拥堵造成线路整体车辆分布严重不均衡,影响群众出行。三是原线路经过六十二中、白鹿原中心小学门前,每逢上学、放学,车流、人流量巨大,道路拥堵,严重影响公交车辆安全运行。从安全运营方面考虑,暂不具备调整条件。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西安市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