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类
签发人:肖卫卫
李瑞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给双塘路安装路灯的建议》(第1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灞桥区交通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给双塘路安装路灯的建议,我局在19年向区政府提出了实施建议,后因道路两侧土地性质等问题,无法通过发改委网络立项平台审批,经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暂停实施。
沿途设立人行道或者安全步行道的建议,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三级公路无此内容,据了解该建议内容已由白鹿原管委会逐步实施。
在拐弯等地设立安全标志的建议,我局近年来一直在进行道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工作,对于缺失的防撞护栏、标志标线等进行了增设。
随着灞桥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提升狄寨地区的交通道路服务水平和规模是大势所趋,我们也将继续关注、积极争取,力争早日给双塘路装上路灯。特此对您的提案进行回复。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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