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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郑伟

马爱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灞桥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分配不均衡的提案》(第53号)已收悉,经与灞投控集团公司协调沟通,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涉及的东城第一幼儿园、东城第一幼儿园一印分园(即提案中的东城四幼)、东城第二幼儿园、东城第三幼儿园、及五环保育院,其前身为西北国棉四厂幼儿园、西北国棉三厂幼儿因、西北国棉六厂、五环集团幼儿园。其中东城一幼、二幼、三幼于2011年根据市国资委发〔2021〕84号文件随原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及企业办社会职能整体划转移交到区政府组建的西安市纺织城生活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东城四幼是2016年国资公司投资新设立的幼儿园;五环保育院是2019年4月随五环集团非经营性资产及企业办社会职能划转移交到国资公司(即灞投控集团公司)进行管理,目前已移交灞桥区第四幼儿园、第九幼儿园、第十幼儿园共三家。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接收小区配建幼儿园工作要求,并妥善解决灞投控集团公司现有幼儿园教职工薪资待遇问题,保障现有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的稳定,根据区委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教育局逐年将接收小区配建幼儿园交予灞投控集团公司管理。公司表示,将通过新接收小区配建幼儿园运营的资金结余,来逐步解决公司原有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通过人财物的流转,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营造良好的共同发展氛围。

区教育局将大力支持灞投控集团公司幼教版块的发展,让灞投控集团公司真正成为灞桥区学前教育发展创新的一张新名片,促进灞桥区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