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提案建议办理/ 区政协提案办理/ 正文

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C类

签发人:王炜

王军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保留部分城中村不拆迁的建议”(第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1月到期,新的“西安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按照《西安市“十四五”城市更新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思路,“十四五”期间,我市城市更新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更新机制,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治理,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参与,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建管并重、加强长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多方参与、成果共享”的工作原则,坚持“区域统筹、因地制宜、连片更新、系统治理、有序推进”的工作要求,优先推进城市重点更新区域的更新工作,有序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棚户区)等存量片区改造更新,采取整治提升和拆除重建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西安市城市更新工作,切实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聚居环境,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全面优化西安市人居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为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出谋划策。

灞桥区城棚改中心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