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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杜永亮

张阿瑾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纺织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已收悉,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现就提案涉及到我局职责范围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按照市住建局印发的西安市老旧住宅小区加建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建发〔2017〕25号)及西安市老旧住宅小区加建试点工作指导手册要求,老旧小区加建电梯必须为2000以前建成的合法产权的小区,5年内未列入棚户区改造和拆迁计划,征求业主意见,总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由小区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牵头申请实施,国家每部电梯补助15万元 ,剩余费用由各业主按楼层分摊。具体流程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向所在社区、街办、区住建局逐层申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系街办、社区加大老旧小区加建电梯宣传力度,使更多老旧小区完成加装电梯工作,方便老旧小区老年人的出行。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们提出的建议。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