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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郑 伟

黄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注幼儿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的提案(第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幼儿教师工作强度大,任务重,精神高度紧张,加之社会对幼儿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老师的心理健康容易出问题。幼儿教师心理健康的水平不仅与自身相关,更关系着幼儿教育的发展,我们必须关注这一现实问题,只有确保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才能为幼儿创设安全的心理健康环境。因此,我们高度重视幼儿教师群体的心理健康,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为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队,通过集中培训和个体疏导等形式,为幼儿教师排解心理压力,疏通教师的心理积郁。

二是定期邀请心理健康专家到辖区幼儿园对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讲座,帮助教师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保证幼儿教师拥有积极乐观的情绪胜任幼儿教育工作。

三是要求幼儿园要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作为招聘幼儿教师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确保我区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是将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我区教育系统全体教师心理健康工作统筹协调,科学合理规划,逐步完善心理健康管理机制。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