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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街道办事处
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杰

吕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养老服务机构拆迁问题的建议》(第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街道办涉及您提出养老机构拆迁问题的项目为迎十四运绕城高速周边整治方家村区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2020年8月2日正式启动。灞桥街道方家村共443户拆迁任务,已完成超过98%。方家村东城大道沿线共计14家企业,现累计拆除企业13家,剩余灞桥区敬老院1家。

灞桥区敬老院,法人梁丽莉,位于方家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东城大道南侧沿线,占地面积约3.3亩,所在地块为其租赁方家村村民承包的村集体土地,建筑面积近2500平米。该敬老院为集体所有制性质,隶属区民政局直接领导,实行集中供养与社会托养相结合的办法,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主要承担全区集中供养五保户任务。

按照区洪庆新城管理办及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我街道按照《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工业园区及周边改造提升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补偿方案》对该敬老院进行补偿。该单位要求的补偿款、奖励金额和设备搬迁补偿金额与我办按照《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工业园区及周边改造提升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补偿方案》计算的补偿金额差价较大,目前还在与该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中。

我们积极联系区民政局正在帮助联系养老机构妥善分流安置老人。同时,民政局将灞桥区敬老院燎原分院纳入敬老院三年提升改造方案中,下一步帮助扶持机构提升改造,切实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灞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