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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安锋军

杨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浐河东路水岸东方小区地段建立公厕的提案》(第14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由于该区域属于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的规划范围,关于在浐河东路水岸东方小区地段建立公厕的提案,我们及时与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进行联系沟通。

经核查,浐河东路(韩森东路至咸宁路段)规划建设公共厕所一处,目前已投入使用。后期浐灞生态区将按照城市规划及公厕布点要求在浐河东路(长乐路至韩森东路段)合理布设公厕,尽量满足市民如厕需求。

下一步,浐灞办将加大督促浐灞生态区尽快落实此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灞桥区浐灞办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