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孟林
李秀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垃圾分类进行到底、建设环保城市的建议》(第1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资金保障
一是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常委和副区级领导为副组长,37个区级部门和7个街道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下发《关于调整西安市灞桥区环境卫生清运站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灞编发〔2020〕27号)文件。正式成立西安市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专人专干。
(二)强化宣传工作,营造分类氛围
一是制定每月宣传工作计划。对辖区环卫系统人员进行分类轮训,联合街办和社区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二是积极组建“三支队伍”。截至目前,我区“三支队伍”人员共1597名,其中督导员463名,引导员676名,宣传员458名。三是继续“线上”宣传。每日在各微信工作群分享垃圾分类小知识。四是印制3500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T恤和2000件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马甲,用于宣传和小区农村的分类宣传和引导工作。五是打造垃圾分类教室。在全区城市驿站里增设常态化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台。通过摆放爱心雨伞、宣传折页、知识读本、四色垃圾桶投放模型、垃圾分类宣传片播放和语音播报等方便居民现场学习。
(三)检查督导,提高分类准确率
一是每日检查。区垃圾分类服务中心督导组每天分别对公共机构、小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从宣传氛围、硬件设施、分类准确率和台账建设等方面重点督导落实。二是执法督导。为普及《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提升民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我局下发《进一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文件,确定每周四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日活动日期,局各直属中队和街办中队对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实地引导。通过保洁员、引导员在收集点引导,指导分类和上门宣传指导的方式,引导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实行分类清运
我区现有其他垃圾车71 辆,可回收物车8辆,厨余垃圾车10辆,有害垃圾车2辆。从生活垃圾清运市场进行规范,对全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进行登记、建档,规范管理,整合资质清运企业,配齐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倒逼清运市场分类清运。
二、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认识不足。二是设施配置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大件垃圾和农村产生的树枝等绿化垃圾没有较好的渠道。三是运力不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倒存在反复回潮现象,设施的配置、管控、清运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完善前端的分类垃圾桶、四分类垃圾收集设施配备;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个收运体系建设。二是继续加强宣传,整合社区、物业、业主委会资源,落实引导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落实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实现垃圾分类投放从无人监管乱投放到有人监管规范投放的目标,培养广大市民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三是城乡分类两手抓,辖区分类全覆盖。结合美丽乡村和人居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乡统一安排、统一实施。
灞桥区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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