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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答小迎

董婷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化扶贫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第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扶贫事业表示衷心感谢。提案中提出的几点建议对我区做好脱贫攻坚常态化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很有帮助。

一、脱贫攻坚工作概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确保脱真贫、真脱贫的工作要求,在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区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脱贫攻坚“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创新了“3+1”帮扶工作模式,因地制宜制定了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危房改造等精准帮扶方案,通过“八办两组”合力攻坚、靶向施策,充分发挥区、街、村三级联动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精准帮扶作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及时消除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接下来的重点工作,将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主线,以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全面落实中央5年过渡期的要求,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抓实“五项重点”,实施“六大行动”,夯实“八重保障”,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加快推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工作措施

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确保政策体系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根据中央部署、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建立从特惠向普惠转变、从攻坚向提升转型、从超常规举措向常态化帮扶转向的政策体系,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脱贫攻坚期间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政策要维持一段时间,并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衔接。

二是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排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与民政、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快速响应、精准帮扶,发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确保及时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三是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继续发挥行业帮扶作用,落实工作责任,千方百计促进群众增收,推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落实落细,并根据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坚持控辍保学月报告制,延续“一生一策、精准施教”工作体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做好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医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基础上,扩大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持续做好脱贫人口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已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住房返危问题;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是健全社会兜底保障体系。针对我区因病因残致贫的现状,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落实低收入家庭低保“单人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豁免、低保“渐退帮扶”等政策,并根据中央省市最新政策及时调整优化。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对脱贫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加大保障力度。

五是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有序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资产移交、运营管护等工作。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确权并移交至村集体的扶贫资产全部纳入“三资”管理平台。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基础设施管护的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增强基层工作的操作性和指导性。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运行管护、村内道路管护,增加管护人员配备,加大管护人员培训,夯实管护责任,提高管理水平。行业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及各街道要将资产监管列入日常工作范围,形成“日常有指导,节点有监管”的工作闭环。

六是切实做好消费扶贫工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了《灞桥区关于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工作机制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灞脱贫发〔2020〕3号),进一步明确灞桥区消费扶贫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区脱贫办印发了《关于做好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灞脱贫办发〔2020〕25号),并召开全区相关街道和部门安排部署“三专”建设会议,安排部署“三专”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已设立“灞桥区消费扶贫生活馆”专馆,该馆营业面积500平方米,2020年商品销售额31.79万元,其中扶贫产品销售额23.11万元;2021年以来销售19.3万元,其中扶贫产品14万元。同时,在区总工会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略阳县总工会在我区设立的消费扶贫驿站运营良好,2020年度全区各级企事业单位经该驿站购买略阳扶贫产品600余万元,使消费扶贫成为我区对口帮扶略阳县的最大亮点。我区还建立了全区首个线上专区陕西农副产品展厅, 2020年销售扶贫产品22.3万元;2021年以来销售扶贫产品12.92万元。目前我区还在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专柜建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过渡期内,我们要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抓好以下四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衔接更为有效。

一是守住一条底线。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开展动态监测,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持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兜底保障政策,以产业、就业为抓手,对脱贫人口“扶上马”后再“送一程”,坚决守住民生底线。

二是健全一套体系。积极推动政策举措向支持乡村振兴平稳转向,把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组织动员、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和机制办法借鉴应用到乡村振兴上来。特别是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等政策衔接,推进领导体制、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考核评估的有效衔接,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三是壮大一批产业。稳定加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举措,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行动,发挥我区区位优势,在白鹿原片区、洪庆山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以服务城市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带动,集“种、产、加”为一体,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推动“三产融合”,建设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从乡村旅游要素着手,拉长精品民宿、休闲体验、特色养殖、田园采摘产业链条,推动产业特色化、品牌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是打造一批亮点。按照分类实施、层级推进的原则,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从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坚持党建引领,在生态保护、产业培育、文化传承、空间优化、乡村治理等方面打造特色亮点,争创全市乡村振兴一流业绩。

西安市灞桥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