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建设”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当今世界,由于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国家都十分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婴幼儿的早期教育问题也受到了越来越大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7号),根据国家及陕西省的工作要求,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2020年我市建成50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的工作任务,其中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分别建成3-5个试点机构,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扈邑区分别建成2-3个试点机构。根据文件要求灞桥区要建立3个试点,2020年3月份灞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辖区通过摸底已掌握的6家托育机构进行了调研,在6家托育机构中选了相对规范的3家托育机构作为灞桥区的试点单位已上报西安市卫健委,但因疫情影响,关于灞桥区上报的3家托育机构试点工作下一步如何安排,目前市卫健委还没有再做进一步安排,我们会加紧与市卫健委的联系,同时做好对辖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
黄波委员,感谢您对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问题的关心,让我们继续努力,为灞桥民生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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