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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复函

李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卫生室规范药品储备”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全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陕西省医疗器械药品采购平台统一代购,采购平台心血管和高血压相关治疗药物较为充足,村卫生室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要求,根据实际需求和接诊患者情况有计划的进行采购,配备相应的常用、常备药品。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全面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确保村卫生室常用药品种类齐全,合理规范使用储备药物,更好的发挥基层网底作用,促进群众健康。

二是督促药品配送企业做好村卫生室常用、常备药品的配送工作。

三是加强对村卫生室的巡查与考核,并将巡查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相结合,对药品储备及管理规范、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较好的,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补助,提高工作积极性。

李熳委员,我局通过以上措施加强村卫生室规范药品储备,服务辖区群众。感谢您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热爱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