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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复函

张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引进外地人才住房保障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判,现就提案涉及到的人才安居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西安市2017年底出台了《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市办字〔2017〕212号)文件,适用范围:西安市行政区域,文件对人才等级的认定到保障方式、保障类型等均做了详细解读,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安居方式和标准具体如下:

1、A类人才可在我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与个人;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6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2、B类人才可在我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50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3、C类人才可在我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3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4、D类人才可在我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3年内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1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5、E类人才可在我市申请人才公租房,租金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2%确定。

为了更好的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我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于2018年初先后出台了《灞桥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灞桥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等文件,对我区各类人才安居保障进一步明确细化,切实推进企业人才安居服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在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申请。

1、我区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标准为: A类人才3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B类人才2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C类人才1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E类人才300元/月,最高补贴3年(高层次人才可同时享受市、区租赁补贴)。截至目前,我区已累计受理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申请88户,涉及我区企事业单位15家,均为认定的E类人才。

2、我区人才公寓2018年投入使用,位于广宁路中段,为1幢独立板式小高层,共计13层、3单元2梯8户、合计104套,一室一厅结构、户均面积约50平方米。配套家具(包括沙发、茶几、电脑桌、电视柜、床、衣柜等)、家电(电视、空调、冰箱),具备拎包入住条件,截至目前已入住93户(均为我区人社局认定的E类人才)。

我们将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效率,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际”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我区人才安居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做好人才安居各项服务工作,解决引进人才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