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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复函

康晓燕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垃圾分类终端处理的提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生活垃圾分类是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处理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前期,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活动,与此同时,群众反映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建设就尤为重要了。

一、深化分类培训教育

召开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席工作会议,编写并印发了《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5000本,进一步充实了我区的“三支队伍”的建设,做好垃圾分类的精准宣传发动工作,目前辖区街办配备指导员31名,建立公共机构宣讲员41名,充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116人,定期对宣讲员开展垃圾分类培训讲座,并要求各位宣讲员每月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组织全区公共机构志愿者培训,举办“志愿服务月”活动,积极开展宣传、督导工作。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教学,开展主题活动进行线下宣传。截至目前共利用微信工作群分享分类小知识91条,开展线下宣传活动17次,腾讯政务陕西、新浪陕西政务频道、生态灞桥中国青年网、中国网等多家媒体对我区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进行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各级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建立轮训机制,重点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注重引导市民从“要我分类”向“我要分类”转变;注重引导市民从“知道分类”向“正确分类”逐步转变;会进一步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义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会召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业务培训会,强化对辖区街道、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牵头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培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的能力。

二、规范分类市场

我区现共有其他垃圾车53 辆,可回收物车8辆,厨余垃圾车7辆,有害垃圾车2辆。针对市民反映的个别车辆存在混装混运现象,这就要求我们首先从生活垃圾清运市场进行规范,对全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进行登记、建档,规范管理,整合资质清运企业,配齐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倒逼清运市场分类清运。其次,逐步引入市场化管理模式,明确企业责任,对辖区内再生资源企业进行规范管理,督导其履行社会责任,例如快递公司应该履行快递包装回收的义务,硒鼓生产厂家应该履行废旧硒鼓的回收利用义务,餐饮商户应该履行光盘行动的义务,通过完善市场的运行机制,将垃圾从产生到最终的处置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条,实现各类垃圾的高质量回收利用。最后,关于可回收物的处理按照《灞桥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导则》要求,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再生资源“点、站、场”建设,做到“点、站、场”标识、公示规范,收运车辆、计量信息管理规范,指导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三、加快终端设施建设

“两中心一暂存点”情况,区政府(第17届6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狄寨街办投入32.3亩建设用地,高标准规划建设“两个中心和一个暂存点”,形成灞桥的垃圾分类中转要塞。过渡期内,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和有毒有害暂存点设在席王压缩站,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设在五厂,厨余垃圾智能堆肥房在狄寨街办建设。这并不能真正满足我区对于四分类垃圾处置的末端需求,所以将继续加快在狄寨街办的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分中心、有毒有害暂存点建设进度,健全四分垃圾末端处置体系,加快四分类配套设施建设,终端处置体系尽快建成。

四、树立示范引领分类

垃圾分类工作久久为功,示范单位、示范校园、示范小区的10%创建比例全部完成,对获得市级优秀示范单位进行表彰,组织召开现场会3次。我区获得“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称号的共有9家,分别是3所学校、3个小区和3个机关单位。在公共机构、小区和学校都有示范带头样板。截至目前,共申请区级达标单位53个,通过37个,坚持示范引领分类。

2020年将继续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各单位、各街办将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销号清零行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11月底前,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达标率达到80%以上,要打造红旗街办、席王街办两个示范片区,将完善示范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对于申报创建示范的单位加强指导督促,确保达到示范的标准和要求,要实至名归。对于已经创建成功的示范单位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分类准确率不断提高,要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擦亮示范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