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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复函

答存虎、张娟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边远地区小规模学校师资严重短缺且不均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局修订完善了教师评优选模、职称评聘、学习培训及其他相关制度,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边远农村学校教职工”增加到制度里。农村边远地区任职的教师在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学习培训等方面已享受到政策倾斜,同时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的表彰力度。在教师职称(职务)评审时,更注重乡村教师的师德素养、工作业绩、教学方法和一线实践经历,对乡村教师不作外语、计算机成绩(外语、计算机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坚持实施教师荣誉休养制度,实施对乡村教师专项计划,安排优秀乡村教师在暑假进行学术度假和疗养。大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的先进事迹,激发和弘扬乡村教师奉献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乡村教师、支持乡村教育、关注乡村学生的良好氛围。

在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方面,我局会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依规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努力协调乡村学校任教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支持各区县根据城镇差异、区域差异,对乡村教师实行有差别的地方津补贴机制。

在教师招聘方面,积极确保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的补充,并能为农村边远学校优先配备科学、英语、体、音、美专业老师。适当提高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对规模小、人员少、较为分散的小学或教学点,由中心小学统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集中调控、集中管理、集中聘用。

不知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非常感谢您对教师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谢谢!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