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景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城市社区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2013年5月3日下发了《中共灞桥区委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灞发〔2013〕6号),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并且对社区居委会的设立和自治制度的完善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为规范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解决我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2014年11月11日区政府和灞河新区管委会又印发了《灞桥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应按照“四室三站一场”(即:党支部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城市低保和劳动保障工作站、计生和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室外活动广场)基本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办公活动用房面积要不低于400平方米、室外活动广场面积要不低于1000平方米,且结构布局合理,外观设计协调,水、电、暖等设施必须配套齐全,达到可正常使用的标准,有统一的社区标志。
目前我区共有社区65个,除部分未回迁村改居社区外,其余社区均按照以上标准和要求配建了社区办公用房和室外活动广场,其中一半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和室外活动广场面积高于以上标准。
社区管理创新方面。为深入推进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四社联动”社区创新工作的通知》。“四社联动”即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人才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模式。“四社联动”工作开展以来,试点社区与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组织合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切实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四社联动”工作,把试点社区的工作经验向全区推广,全面提升社区的管理服务水平。
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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