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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复函

岳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灞桥区农村公路主要由县道、乡道、回民专线及村道组成。目前县道、乡道及回民专线由灞桥区交通运输局养管;村道由各街办按管辖区范围养管。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路政执法权是由灞桥区人民政府授予,但未授予街道办一级路产管理相应执法权,因此造成查处各类损坏、破坏村道路产、路权行为难以执行。您所提的问题确实是当前村道管理工作中非常突出的现象。在2008年全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时,各街道办成立了相应农村公路管理所与城管科或土地办合并办公(未设编制)。区交通运输局抽调了部分路政人员到各街办担任农村公路管理专干,专职负责村道养护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加强与各街办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街办农村公路管理所与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路政队联动机制,适时根据街道办工作要求开展进村入户路产保护宣传工作,让沿线群众知晓《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占用建筑控制区和利用路肩搭建院墙、厕所、大棚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营造良好的人人爱路护路的氛围,以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111号)文件精神,我局与交警灞桥大队多次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目前,因我局管辖县乡公路范围内未设置超限运输检测站、无政府指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给联合执法带来诸多不便,致使联合执法还不能常态化开展。下一步,我局将依托新建公路养护道班为契机,在公路道班设置磅秤和卸货点,以此推动路警联合超限超载治理执法常态化。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