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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10:08
类别:A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闫亮
灞建函〔2025〕99号

郭维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已建成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建议》(第1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灞桥区共有住宅小区502个,随着近年来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在方便群众日常出行的同时,停放难、充电难等问题不断凸显。您提出的已建成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建议,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局予以采纳。

二、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合理规划布局、在小区外围建设充电场所、新型立体式停车棚3点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合理规划布局方面。2025年3月我局向各街道办事处下发了《2025年度西安市灞桥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暨物业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设施的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要求要求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在建设前应依法征求业主意见,达到法定比例后,积极引入第三方社会资本或业主委托建设等方式完成建设;建设前应积极征求城管、消防、资规等部门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综合各方意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明确设施数量、位置、技术参数及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管理规范。2025年已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581个,全区住宅小区已累计增建充电端口约3.8万个。

(二)小区外围建设充电场所方面。2025年6月区住建局向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关于我区物业行业重点工作的通知》,倡导、鼓励各街办、各企业利用小区外道路、绿地、广场等区域建设停放充电场所,目前我区普华浅水湾、安家E都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正在按照我局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三)新型立体式停车棚方面。2025年6月我局联合灞桥区物业管理协会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座谈,充分研究新型立体式停车棚的实践案例,了解引入立体式停车棚的可行性、面临的难点以及各方接受程度,听取相关意见建议,目前已着手收集省内外关于立体式停车棚的政策指导文件和实践操作范本。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建设。针对部分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增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推进缓慢问题,确因业主意见无法统一、小区内无建设条件等导致无法新增的,通过科学、合理利用小区外道路、绿地、广场等区域建设停放充电端口,进一步化解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等问题。

二是持续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导物业企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劝阻、制止及上报职责的落实,落实不力除纳入物业行业“黑榜名单”外,及时开展约谈、扣分、处罚等惩戒工作。

三是加大对接协调力度。加大与市、区两级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专班的协调、对接力度,力争早日出台资金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第三方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