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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2-18 10:07
类别:A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闫亮
灞建函〔2025〕98号

赵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科绿水东城小区及规范区一级物业行业发展的建议》(第1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灞桥区共有住宅小区502个(含高科绿水东城小区)。您提出的规范一级物业行业发展的建议,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经我局认真研究,部分予以采纳。

二、工作落实情况

围绕您提出的强化监管力度、优化成本监督、畅通民意渠道的建议,我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监管方面。2025年4月,我局印发了《2025年西安市灞桥区物业行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物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15类突出问题纳入整治范围。全年累计对200余个住宅小区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2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42份,对18家企业予以提醒警告,约谈7家企业负责人,依法对3家企业给予信用扣分处理,对1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完成1家企业的清退解聘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行业监管,形成有效震慑。

(二)畅通渠道方面。2025年,我区建立了“部门-街道-社区”的三级物业监管协调机制,并通过多种渠道公示投诉联系方式。群众可通过各级监管渠道反映物业服务问题。同时,指导属地街道、社区对投诉较为集中的12个小区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对收集到的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三)成本监督方面。目前我区住宅小区普遍实行“包干制”物业服务模式,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定标准收取费用,自负盈亏。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不属于强制公示范围。因此,您提出的“要求物业定期公示收支账目”建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我局未予采纳。我们已向市级主管部门反映相关建议,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公开服务成本构成,增强收费透明度。

(四)绿水东城小区方面。针对您反映的该小区保洁不到位、安保松散、停车秩序混乱、设施维护不及时等问题,我局已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下发《整改提醒函》,责令其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整改期满后,我局将组织现场复查,确保问题切实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物业监督中发挥核心作用,用好物业行业“红黑榜”机制,对积极探索“信托制”等新型服务模式的企业给予信用加分等正向激励,引导物业服务向透明化、信托化方向发展。

二是持续监督检查。加大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日常巡查与专项督导力度,重点查处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整改落实不力等行为,纳入物业行业“黑榜”管理,视情节采取约谈、信用扣分、行政处罚乃至清退等惩戒措施。

三是推动共建共治机制。指导各街道、社区搭建“社区、物业、业主”常态化沟通平台,推广成立由社区、物业及驻地部门共同组建的微信群,定期组织物业服务见面会,将业主满意度评价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评价、项目评优等挂钩,形成业主参与、企业整改、行业监管的良性治理格局。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8日